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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什么?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证据?

家家有本难念的经,两个人组成一个家庭以后,会共同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。婚姻把一对陌路相逢的男女聚合在一起,从此两人要在同一个屋檐下度过风风雨雨,在两人相处的过程中,难免会出现一些摩擦矛盾。当问题很严重的时候,很可能让双方将当初的山盟海誓抛之脑后,所有的美好灰飞烟灭、化为泡影……最终造成离婚的结局。

如今的离婚率较从前来说大大增加了,无论夫妻双方因和原因选择离婚,方式都只有两种,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。协议离婚只需双方共同协商,签订离婚协议书,而诉讼离婚则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法院打官司。

那么诉讼离婚材料有哪些呢?


(相关资料图)

一、必备材料

(1)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,审核完即归还原告。

(2)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。

(3)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,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,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。

(4)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、户口簿。

(5)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,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。

二、其他材料

(1)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。

(2)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、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;

(3) 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。

(4) 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。

(5)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,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、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。

(6)需要经济补偿的,提供财产约定书、一方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。

(7)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,提供对方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。

以上就是诉讼论需要准备的材料,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专业婚姻律师,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,帮助您在诉讼离婚中争取最大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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